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
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、一級、二 級、三級。
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、一級、二 級、三級。
一級資質標準
- 企業(yè)資產:
凈資產 1 億元以上。
2.企業(yè)主要人員:
(1)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職 稱;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0人。
- 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:
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 包或主體工程承包,其中 1~2 類至少1 類,3~5 類至少1類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庫容50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50米以上的水庫、水電站大壩2座;
(2)過閘流量≥500立方米/秒的水閘4座(不包括橡膠壩等);
(3)總裝機容量100MW 以上水電站2座;
(4)總裝機容量5MW(或流量≥25 立方米/秒)以上泵站2座;
(5)洞徑≥6米(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長度≥500米的水工隧洞4個;
(6)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5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120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12萬米以上或防滲墻8萬平方米以上;
(7)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。
二級資質標準
1.企業(yè)資產
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。
2.企業(yè)主要人員
(1)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,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職稱 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;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40 人。
- 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
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,其中1~2 類至少1類,3~5類至少1類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庫容50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15米以上或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且壩高30米以上的水庫、水電站大壩2座;
(2)過閘流量60立方米/秒的水閘4座(不包括橡膠壩等);
(3)總裝機容量10MW 以上水電站2座;
(4)總裝機容量500KW(或流量≥8 立方米/秒)以上泵站2座;
(5)洞徑≥4米(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長度≥200米的水工隧洞3個;
(6)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2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60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6 萬米以上或防滲墻4萬平方米以上;
(7)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。
三級資質標準
1.企業(yè)資產
凈資產800萬元以上.
2.企業(yè)主要人員
(1)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;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。
(5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(yè)績不少于2項。
承包工程范圍
一級資質
可承擔各類型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。
二級資質
可承擔工程規(guī)模中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3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,但下列工程規(guī)模限制 在以下范圍內:壩高70米以下、水電站總裝機容量150MW 以下、水工隧洞洞徑小于8米(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長度小于1000米、堤防級別2級以下。
三級資質
可承擔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電 工程的施工:?。?)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4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總承包,但下列工程限制 在以下范圍內:壩高40米以下、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0MW 以下、泵站總裝機容量800KW 以下、水工隧洞洞徑小于6米(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長度小于500米、堤防級別3級以下。
注:
1.水利水電工程是指以防洪、灌溉、發(fā)電、供水、治澇、水環(huán)境治理等為目的的各類工程(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),主要工程內容包括:水工建筑物(壩、堤、水閘、溢洪道、水工隧洞、涵洞與涵管、取水建筑物、河道整治建筑物、渠系建筑物、通航、過木、過魚建筑 物、地基處理)建設、水電站建設、水泵站建設、水力機械安裝、水工金屬結構制造及安裝、電氣設備安裝、自動化信息系統(tǒng)、環(huán)境保護工程建設、水土保持工程建 設、土地整治工程建設,以及與防汛抗旱有關的道路、橋梁、通訊、水文、鑿井等工程建設,與上述工程相關 的管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,詳見《水利水電工程技術 術語標準》
(SL26-2012)。
2.水利水電工程等級按照《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 及洪水標準》(SL252-2000)確定。
3.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(yè)職稱包括水利水電工程 建筑、水利工程施工、農田水利工程、水電站動力設備、 電力系統(tǒng)及自動化、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、水文與水資 源、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、水利機械等水利水電類相關 專業(yè)職稱。